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清华大学福建招生组获悉,清华大学今年将与空军航空大学联合培养飞行员,“飞行员班”面向包括福建在内的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学员32人。学员毕业后将成为空军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有意向的考生须在4月15日之前登录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招生对象:理科应届毕业男生
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9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在考区正式户籍和所在学校正式学籍,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市、自治区)一本线上60分,符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身体、心理素质等条件。
其中,身体要求包括:身高在165至185厘米之间,体重50公斤以上,无文身、刺字;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有意向的考生,须在4月15日之前登录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4月25日前持《2012年清华大学“飞行员班”报名自查表》和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检测。
录取:最多可降60分
6月中下旬,初选、复选或初次检测通过的考生需根据通知到北京进行定选。对于福建考生,只有定选通过后才能获得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大学“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的资格,并进入清华大学最终考查名单。
据悉,清华大学不提前制定分省计划,将综合参考考生定选结果和高考成绩,在最终考查名单中择优录取,但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最低不能低于清华大学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理科最低调档分数线下60分。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据介绍,“飞行员班”招生对象为普通中学男性理科
费用:学费全免还有补助
据悉,清华大学“飞行员班”采用“3+1”的联合培养模式,即前三年编为一个班,在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学习,培养方案以“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专业为基础进行优化设计;第四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航空理论,并完成跳伞、初级飞行等训练。毕业后同时获得清华大学和航空大学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只需再进行一年加强训练,就可以执行飞行任务。
“飞行员班”学生就读期间,由军队承担学费、住宿费。前两年身份为普通大学生,享受每年1万元的生活补助;第三年起获得军籍,享受空军飞行学员待遇(高于前两年);毕业后成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据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于涵介绍,解放军空军和清华大学领导对“飞行员班”寄予厚望,希望能从中走出下一代新型战机的王牌飞行员,走出未来的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