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社区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天才达狗会拉车会弹琴
认儿媳当女儿可再续亲情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2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丧夫再嫁,只能净身出户?”追踪
认儿媳当女儿可再续亲情

 

N栏目主持 吕蕴岚

4年前,丈夫遇车祸身亡,福州的刘玲(化名)将丈夫身后所得的各项赔偿金48万元全部存在公婆名下,供其养老。现在刘玲想要再嫁,带走孩子,公婆希望他们能留下,并提出刘玲只能“净身改嫁”。刘玲希望能带走房子作为自己的保障,遭到公婆拒绝。刘玲无奈求助于本报婚姻热线,多位读者致电主持人给她支招:

136××××2688:我对刘玲的遭遇很同情,老人的做法没道理,现在刘玲才35岁,不能耽误人家一生。

张先生:老年丧子,还是独生子,确实也很痛苦。建议公婆认刘玲做女儿,换个身份看待,就会理解刘玲的处境和难处了。

律师林武:根据刘玲描述,丈夫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刘玲是唯一指定受益人,因此保险公司支付的20万元应该归刘玲所有;余下的28万元肇事车主赔偿金和朋友慰问金属于丈夫留下的遗产,由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房子是丈夫在婚前购买,房产证也只有丈夫的名字,属于丈夫的婚前财产,公婆、刘玲以及儿子可以共同继承,刘玲至少在其中占有四分之一的产权;若房子全归公婆所有,刘玲还可要求对方将装修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合成现金返还。总而言之,两位老人希望儿媳留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手段是不合法的,若双方协商不成,刘玲可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