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智飞
本报讯 4月1日,历时3年制定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开始实施,包括作为导盲犬的拉布拉多犬在内的49种大型犬只,将不得在哈尔滨市内生活。
这个条例引起莆田市民的关注,虽然市民对条例看法不一,不过市民普遍认为,若要订立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先开听证会。
【市民声音】管理犬只很有必要
家住城厢区荔景广场的陈阿婆最恨别人在小区内遛狗了。去年10月,她的小孙子在小区内玩,结果被一只萨摩犬追。虽然孙子没有受伤,但是怕得整晚在哭,无法入睡。“最好都不要养,被咬到了还有可能得狂犬病!”陈阿婆说。
每到傍晚,县巷古街上就会出现一群狗,家在附近的杨女士每到这时就特别烦。“主要是烦它们四处拉粪便,新修的路路面很干净,每天有几堆狗粪很影响市容。”杨女士也觉得有管理犬只的必要。
攻击性与体型没直接关系
《条例》的剑锋直指大型犬只,即肩高超50厘米、体长超70厘米的犬只。在南门西路的一家宠物狗美容中心工作多年的黄先生对这个条例有点不解。“有没有攻击性与狗的体型并没有直接关系呀。”黄先生说。
据黄先生解释,像拉布拉多犬性格温顺,常被训练做导盲犬,它在哈尔滨市内被禁养“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一些土狗体型瘦小,脾气却暴躁,比较容易咬人。“最主要还是要看环境。”黄先生说,“在人多的环境养的狗见惯了生人,就不会露敌意,而在人少的环境养的狗,见到生人就会乱叫。所有的狗都会很听主人的话,一喊就回来。”
对于《条例》中的每一户也只能养一只小型犬的规定,家住西天尾的郭女士也觉得不可接受,她家的土狗第一胎生了九只小狗,活下了七只。“如果没有朋友要我的小狗,难道我要把它们都扔掉吗?”郭女士说。
【部门回应】管理条例一出台就进行责任划分
由于《条例》中存在部分争议之处,市民觉得有必要举行听证会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只有举办听证会,才能最终出台一个比较有人性的养狗条例。”黄先生说。
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虽然2010年成立过城市捕狗队,对市区流浪和被遗弃的犬只进行收容整治,但是这个专项行动只进行了3个月。如今,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来,对于犬类的管理还未划分到具体的单位中。
据其透露,去年8月份,福建省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到各地市,希望征询犬类管理条例的意见。“等到省政府正式出台城市犬类管理条例后,莆田市也将对应省厅的责任划分,对市各单位进行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