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邓海建
4月1日因人行道路面塌陷坠入热水坑被严重烫伤的北京市民杨二敬,因医治无效4月9日晚离世。记者致电事发地附近的开发商及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对杨二敬离世不知情,对于责任认定,他们表示正在等待安监部门的认定结果。(4月10日《新京报》)
真是飞来横祸,27岁的杨二敬、一个11个月大男孩的母亲,好端端走在街道,突然就跌至滚烫的热水坑,全身99%被烫伤,终于不治。这是怎样的悲催?
城市里密布地下管网,街巷里弄总有看不见的“雷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遭遇此类风险。杨二敬之死,悲伤的不是生命的脆弱,而是人死了,责任还没认定清楚!供热方的说法是,事发前该处的热力管道便存在安全隐患,他们已给管道产权方下过整改通知,后者一直没有整改;事故发生后,物华大厦的开发商万华置业公司,曾向杨二敬所在医院的账户支付32万元治疗费,但相关负责人称“费用为西城区相关部门协调他们公司垫付”,言下之意,要将全部责任推给大厦及物业,有待商榷——10天过去了,责任还不明。
相关方面为什么在事故责任上如此纠葛扯皮?撇开直接责任方的职能不说,一个眼瞅着冒热气的风险源,为什么连个起码的警示标志都没有?这究竟是某个城市的偶发风险,还是城市普遍存在此类责任不清的“地雷”?
现代社会就是一个风险社会,没有人因为有风险隐患,从此就不再上街。杨二敬之死,对城市管理者来说,不能只是一则“非典型的社会新闻”,而应该是沉痛的警示:公共风险如何及时预警,将之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事发后责任如何认定?保险体系如何跟进?这直接关乎每一个市民的基本权益,也是城市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