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大泽 通讯员 林霖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交警总队日前制定了《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推出17项具体措施。今后,我省不仅驾考难度明显加大,还将加大执勤执法力度。
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将成为必考项目
《实施方案》指出,恶劣天气和复杂路况将为必考项。
今后,我省将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今日起各地将组织力量,加大对科目2考试场地改造力度,科目3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除了实际操作部分外,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考试中,还将加入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
据了解,6月底前,各地市驾考科目2、科目3新增、模拟的考试项目要完成改造、施划到位,申报验收,投入试运行。9月底前科目3考试将全部实现随机抽选、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驾考全过程有影音监控
据悉,2012年底前,省交警总队将完成全省(区、市)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并建立驾考监控中心,实现对省内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还将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1年以上。
市民选驾校可以参考排名
年内我省将建立驾校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各地交管部门将依靠报纸、网络等平台进行公布。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驾驶人考试质量情况。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
针对教练员交通违法行为,还将每月集中清理,记满12分的不仅要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还将通报至有关运管部门。实施方案还指出,省内驾校培训质量也要全程监管。
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要实行责任倒查
据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解读,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势在必行。凡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各个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要求,全省各区市要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和路面执法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驾考和路面执法监管。对各支队3年内驾龄驾驶人考试质量和路面管理情况,总队将进行分析,每季度通报排名。此外,要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并通报运管部门对驾校培训质量责任进行倒查,向社会公布。
驾证拿到手也不能麻痹大意
今后,“通过驾考完就完事”的认识误区将彻底扭转。各地车管所将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室,新手领证时,要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此后,发证机关还要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
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中,再一次强化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五大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同时严格记分管理,加强对客运、校车、危化品运输等性质的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如有违法行为,将严格予以处罚和记分处理。
据了解,各地交管部门将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通报至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确保相关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和教育。同时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
每年还将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都是审验内容。对有记分记录的驾驶人,要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未参加审验或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所属企业或学校,并暂停营运资格。
各地交管部门将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