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陈如晶 黄祖英
本报讯 2011年5月某天,莆田市涵江区某电子厂的女工黄某来到厂里上班,像往常一样,她一到车间就把手机放在个人专用的抽屉内,并将抽屉上锁。一直在车间内工作到中午下班,黄某去抽屉拿手机时,才发现手机不见了,但是抽屉完好无损,没有被撬的痕迹。
2011年11月某日,该厂同一车间的周某上班时,将手机放在工作台上,其间她有事离开工作台,就让同事孙某帮忙印塑。之后回来,却发现工作台上的手机不翼而飞,问一旁的同事孙某,孙某表示没有看见。
之后,该厂女工小杨下了班后回到宿舍,发现桌上的提包打开着,而自己刚发的一千多元工资不翼而飞,她又仔细翻找了一遍,才发现裙子、牙膏等生活用品也不见了。11月下旬某日晚,小杨下班回到宿舍,发现放在阳台外、屋内的衣物被盗。之后,小杨再次发现宿舍被盗,这次不见的是电磁炉、电吹风等物,但这三次房门都没有被撬的痕迹,小杨回想起来,之前有把钥匙在车间里丢了,是不是有人将钥匙捡走,进屋来偷东西?
当月一天晚上,小杨特意提前下班,打算守株待兔。刚进宿舍,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埋头翻找东西,居然是同一车间的好姐妹孙某,小杨立即报案,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孙某抓获,并在孙某宿舍内查获被盗物品。
据孙某供述,她发现平常工作的时候,同事都是将手机放在工作台上或抽屉里,她便趁她们去上厕所或者做事情的时候将手机偷走,第一次偷的时候很害怕,但是偷过一两次后,没有被人发现,就觉得偷东西来钱快,胆子就越来越大,越来越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