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省卫生厅5日印发《福建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方案》,规定自2013年1月起,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等级医院评审与复评暂缓,优质医院评选、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一票否决。
按要求,到2015年,全省每千人口护士数为2.07,三级综合医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8:1,即10张床位需配8名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