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综合新华社电
河南省漯河市政府10日深夜发布消息称,“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为金属枪,这完全否定了此前漯河市政府发布的“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为玩具枪的说法(详见本报昨日A32版)。
10日上午,漯河市政府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是玩具枪,警方已经扣押提取了牛豪供述的这把“玩具枪”。
但是,10日夜间,漯河市政府又发布消息称:警方查明,在牛豪家中提取的塑料玩具枪系其为逃避法律责任,用塑料玩具枪顶替作案用枪,现已证实牛豪持枪作案,所用枪系“有杀伤力的金属枪”。目前,该枪已经提取,并已送检鉴定。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其他参与打人者。截至目前,此案中被警方刑事拘留的人增加至4人。
对枪支“变脸”,新华社昨日还发表文章《枪支“变脸”背后谁在作怪?》质疑,漯河市政府在前后两次表态中都提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调查组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及时公布案件进展”。若果真如此,何以在涉案枪支认定这样常识性的问题上“犯难”?
文章认为,当务之急,不仅应以透明翔实的调查结论赢得公众信任,更应查一查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复杂利益关系及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