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特别报道
3上一版  下一版4
 
“老婆”产女丧命冒出一堆娘家人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2012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婆”产女丧命冒出一堆娘家人
事发福州;她“前夫”和两个孩子也到了;素未谋面的岳父,鉴定发现竟不是“老婆”生父
 

一个可怜的女人 一段离奇的身世 一个悲惨的结局 一个难解的赔偿

N本报记者 苏燕梅

核心提示

四川打工女子林珍,生产时只有丈夫方成陪在身边,其他的娘家人都没在场。当她剖腹产生下女儿后,还来不及看宝宝一眼,就离开了人世。她死后,父亲、“前夫”还有两个孩子,千里迢迢地从外省赶来了。

两个情景的鲜明对比,让人不禁感到凄凉。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林珍的死,可能带来一笔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可能是林珍留在世上最后一笔财富。林珍的死是否是医疗事故还没有定论;医院最终是否赔偿,会赔多少也还没有结果。

惨 下午剖腹产女晚上离开人世

今年1月底,林珍要生了。方成带着林珍来到福州仓山区一家民营医院。这家医院,方成也是从朋友口中得知,这里的价格比起大医院能优惠不少。医生经过检查,发现林珍胎位不正,建议剖腹产。“手术是1月30日下午做的,林珍当时生了一个女儿,一切都很顺利。到了下午6点,林珍出现了昏迷,医生却过了10多分钟才来抢救,到了晚上林珍就走了。”方成说。

林珍的女儿从出生至今,一直住在医院,医院为其买了奶粉,打预防针,还请了专人来照顾她。这几个月,方成都没来看过女儿。对此,方成的解释是,他一个大男人,不知道如何照顾小孩,而且他还要工作,怕照顾不好。

医院的一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林珍昏迷后,他们进行了及时的抢救,还请来了一所大医院的专家,他们也是尽力抢救林珍。而对于林珍的死因,他们认为是羊水栓塞引起的,他们也积极地和方成以及林珍的姨夫联系,希望三方能坐下来,尽快解决这件事情。可是林珍这么复杂的娘家关系,让他们即使想从经济上补偿,也不知该给谁好。

蒙 老婆还有前夫而且已生两子

林珍死后,仓山警方和仓山区调解中心都来了,在核实身份时,遇到了麻烦。医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刚开始以为方成是林珍的丈夫,可是方成又拿不出结婚证。对此,方成说,他和林珍是2009年在一起的,两人虽然没领结婚证,但是在外人眼里他们就是夫妻,而且每次租房时,他们都是以夫妻相称。

方成后来和林珍的一位姨妈联系,林珍的姨妈把丈夫也叫了过来。从林珍的姨妈和姨夫口中得知,林珍的娘家人还真不少,不仅有方成素未谋面的岳父岳母,林珍还有一位“前夫”江力和两个儿子。这些情况,像炸雷一样,把方成给炸蒙了。而随着林珍娘家人越来越多,医院的负责人也倒抽了一口凉气,事情复杂了,恐怕不好解决。

林珍的姨夫说,林珍的身份证上虽然登记地址是四川,其实她是云南人。前段日子,他还特意跑了一趟云南,把林珍的父亲接来了福州。而林珍的“前夫”江力,也是他通知自己带着孩子从四川来福州的。

为了证明和林珍的关系,大家选择了亲子鉴定。最先做亲子鉴定的是方成。2月初,方成到了福建正德信司法鉴定所做亲子鉴定,证明女儿是他亲生的。亲子鉴定也证明了女儿和林珍的关系。

林珍的父亲和江力父子三人都是4月初刚做的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林珍的父亲并不是她的生父;林珍“前夫”带来的两个儿子,则是她的亲生儿子。

怪 林珍自己情况相当扑朔迷离

林珍不仅娘家人关系复杂,连她自己的情况也扑朔迷离。

方成提供的林珍的身份证,上面写着林珍是1983年出生的。而林珍的姨夫则表示,林珍还有一个名字,年龄也差了2岁。出现两个名字两个身份的原因,姨夫解释说,林珍和江力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江力家,把年纪改大了。

知情人介绍,林珍的两个儿子,大儿子是2000年出生,小儿子是2004年出生的。照此推论算,林珍十多岁就当上了母亲。

方成说,林珍在生前曾对他说,她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母亲改嫁了,父亲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小时候,她就在山上放牛,好心人给她饭吃。到了十多岁,她就被姨妈从云南带到了四川。至于林珍和江力的事,林珍从未向他提起过,他也不好意思再问。他和林珍在一起的三年多,从来没有和林珍的娘家人接触过。

林珍的姨夫也说,他们和方成也从未来往过。林珍的父母的确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林珍一直由外婆带大,后来他和妻子回去探亲时把林珍带了出来。他们还撮合江力和林珍在一起。

而林珍的两次“婚姻”,都没有履行法律上的程序。方成说,他也曾和林珍提过领证的事,林珍总是说,现在经济不太好,等过几年多积点钱再说吧。记者曾试图通过其姨夫联系林珍的其他家人时,其姨夫告诉记者,他们都已经离开福州了。不过,林珍的姨夫也告诉记者,他正在联系林珍的生母,让她也来福州一趟。

【律师】

死亡赔偿金采用“继承丧失说”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王彬瑜律师认为,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死亡赔偿金采用“继承丧失说”。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到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丧失,给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造成财产损失。近亲属被认为与直接受害人是经济性同一体的关系,因婚姻或者继承能够合法取得直接受害人正常生存情况下个人消费部分以外的全部收入。即以受害人死亡导致的家庭整体收入减少为计算依据。所以,如果医院要向林珍支付死亡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应当按照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共同继承,而且,原则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规定的均等分配。

(文中人物均化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