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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新国标增加30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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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车新国标增加30项要求
5月1日起实施;最大乘员数不得超56人,最少要装1个照管人员坐椅
 

N北晨法晚

核心提示

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10日公布后,国家标准委前天发布《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该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新规>>>

新国标有过渡期

据介绍,《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由两项强制性国标《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组成。这两项国标明确了校车及坐椅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更加注重车辆安全性能、车辆配置的人性化、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比如标准要求,专用校车的踏步(台阶)不能太高,必须设置上下车扶手,通道必须平整防滑,坐椅和隔板必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等。

与原国标《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相比,《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对学生坐椅、应急出口、踏步等30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急救箱、内装饰件、信号系统、各校车最大乘员数等30余项要求。

记者了解到,新国标有一定的过渡期,已获得许可或通过认证的产品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解读>>>

定员:校车不得超56人

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行驶记录仪:具备卫星定位功能

新国标要求,校车应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仪的显示部分应易于观察,数据接口应便于移动存储介质的插拔。

校车应安装车内和车外录像监控系统,应有倒车语音提示系统。

空气质量:安装强制通风装置

如果不能自然通风则应安装强制通风装置。车内空气中的成分应符合规定。

允许采用具有杀菌、消除有害气体功能的空气净化装置,达到空气质量的要求。

照明:应配两条照明线路

车内照明应覆盖全部乘客区、车组人员区。至少应有两条内部照明线路,当一条线路出故障时不应影响另一条线路的照明。

外观: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

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校车和大中型校车,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

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专用校车应安装前、后保险杠。

内饰:不得有凸起毛刺

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和小学生手指的孔洞,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校车乘客门处应安装高、低扶手,扶手上不应存在可能致伤的凸起、毛刺。

乘客区侧窗至少下部二分之一应封闭,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50%,且不得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幼儿专用校车乘客区应采用平地板结构,除轮罩、检修口盖等的局部结构凸起外,地板上不得有台阶。

乘坐区、过道区和引道区域的地板覆盖层应防滑、耐磨。

应急出口:左右至少各一个

专用校车应只有一个乘客门并位于右侧前后轮之间。为方便撤离和车外救助,车辆的左侧、右侧应至少各有一个出口。乘客区的前半部和后半部应至少各设一个出口。后围应至少有一个出口。出口包括应急门、应急窗和顶部撤离舱口。大中型校车还应装有顶部撤离舱口。

坐椅:需为非折叠软坐椅

幼儿及学生坐椅应前向布置。驾驶员坐椅所处的横向垂直平面以前不得设置幼儿及学生坐椅。幼儿及学生坐椅在车辆横向上最多采用“2+3”布置。

幼儿及学生坐椅不应是折叠坐椅,每个幼儿及学生坐椅应带有靠背,靠背宽不应小于坐垫宽度。幼儿及学生坐椅应软化。单人幼儿及学生坐椅的坐垫宽度应不小于38厘米。若为长条幼儿及学生坐椅,应符合每人坐垫宽至少33厘米,坐垫深至少30厘米,坐垫高大于22厘米,靠背厚度至少4厘米。

幼儿校车坐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50厘米,小学生校车坐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55厘米,中小学生校车坐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65厘米,照管人员的座间距应不小于65厘米。

车顶:安装校车标志灯

校车应在车外顶部前后各安装两个黄色校车标志灯。灯具应有一个圆形透明灯罩且绕其垂直轴线360°发光。

校车应在车后围板外表面、后方车辆接近时可以看到的区域,清晰标示“请停车等候”及“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红色字样。

安保:配灭火器和急救箱

乘员舱内应配备灭火器,应保证至少一个照管人员坐椅附近和驾驶员坐椅附近各有一只至少2公斤重的干粉灭火器。

校车内应设计至少一个急救箱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支架。急救箱安装位置处应清晰标示“急救箱”或国际通用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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