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7版:娱乐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乐坛在京大腕齐“维权”
《王建国油画作品展》今日开幕
福州办泰坦尼克甲板派对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2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著作权草案引争议
乐坛在京大腕齐“维权”

刘欢与小柯交流
 

N东早 宗和

本报讯 11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简称“唱工委”)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宋柯、刘欢、小柯、谷建芬、张亚东、付林、周亚平、毕晓世、金兆钧、李广平等著名音乐人、音乐行业工作者,协同50家唱片公司的代表和近百家媒体参加了此次通气会。

刘欢:若通过是音乐界灭顶之灾

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副主席、音乐人刘欢首先发言,法律的事情不是音乐人擅长的,但是这次的事情切实关系音乐人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关系到中国音乐的出路,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谈到新《著作权法》草案的时候,他说:“前几天,我在媒体上看见音著协的官员对新《著作权法》草案第46条等后面几个条款进行‘辩解’时说,要首先照顾到大家的‘获酬权’。我认为这个草案修改之前‘获酬权’就存在。从最新的草案来看,我们通过音著协而‘获酬’的钱想不想要都得要,它是什么钱没有人知道。我们已经丧失了对我们自己作品的‘支配权’,这是让任何一个严肃的著作权人都没有办法接受的,这也是对每一个音乐人尊严的践踏。”刘欢最后说:“如果草案成立,私有的著作权将被合法公有了,百度等网络侵权将合法化,严重打击音乐产业,今后将没人创作,我的后代只能听欧美和日韩的歌曲;如果草案成立,不只是对唱片行业,而且将会对整个音乐行业造成灭顶之灾!”

谷建芬:有代表骂我为何总要钱

词曲作家谷建芬表示:“对版权这个事,我的心已经死了,在我这个岁数,其实早就已经看透了。我只是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这个问题要解决,虽然不太容易。我做人大代表十多年,每次提的建议都跟版权有关。在一次人大会议上,有个代表指着我骂,谷建芬你要脸吗,你怎么老要钱,怎么不学雷锋?可见我们国家从上到下对权益保护的认知度太可怕,这比不给钱要可怕一百倍。”

小柯:音乐人再不团结就完蛋了

音乐人小柯称,第一次看见草案后一夜没睡:“我从小就学音乐,这么多年开过学校、开过唱片公司,最后都是以赔钱告终,最后逼得我这么一个爱音乐的人不得不去经商。音乐人都是用生命在创作,然而今天确有白纸黑字的规定堂而皇之地剥夺了你所有的权利,说这一切都是应该的,甚至是活该?”小柯最后说:“我很高兴有这样一次机会,让所有音乐人团结起来,再不团结,就完蛋了!”

□相关解读

新《著作权法》草案有争议条款

第46条:

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48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第48条这样规定:

1.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2.在使用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作品出处;3.在使用后一个月内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