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李太容
本报讯 本以为靠编造“全球十大品牌”可一“鸣”惊人,吸引更多消费者,从而迅速打开连江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没想到消费者没吸引多少,倒是把工商执法人员吸引过来了。11日,连江县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因虚假宣传中含有“全球烟花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内容,被连江县工商局依法处以11000元的处罚。
今年春节期间,连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户外广告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连江县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上含有“全球烟花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全球烟花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生产企业”等字样。
经查,为扩大该品牌烟花社会影响,提高销售额,当事人便杜撰了这些根本不存在的荣誉称号,其行为属于利用广告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近年来,一些商家为扩大其商品知名度,在对外宣传广告中宣称其商品获得“十大品牌”等荣誉称号,而这些所谓的“十大品牌”称号,基本上属于虚假宣传,很多是当事人杜撰的,或者是由一些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临时性机构评选的,这些临时性的机构评选出来的荣誉称号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家有关产品荣获的“十大品牌”等称号,不要轻信,更要谨慎购买商品,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