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指离队后打着零点乐队名义宣传,擅自演“零点”老歌,原主唱周晓鸥被零点乐队4位队友起诉索赔530万元。河北邯郸市中级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由于“乐队”目前在中国不是法律概念,“谁能代表乐队”靠法律不能界定,只能靠乐队成员内部协议约定。而对于演出商来说,由于缺乏鉴别能力,也只能靠协议自我保护,所以法律专家认为,此案在国内尚属首例,有极大的判例效应。
该案之所以在邯郸开庭是因为去年8月13日,河北邯郸街头贴出“零点乐队邯郸超级歌友会”的海报,当晚,演出在邯郸“夜宴”夜总会举行。现身的“零点”是周晓鸥以及他身后不知名的伴奏乐手,周晓鸥唱了《爱不爱我》等7首“零点”老歌。早在2008年2月26日,周晓鸥便宣布退出乐队,其原队友因此起诉索赔530万。(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