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理财周刊
3上一版  下一版4
 
国务院:决不让楼市调控出现反复
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
证监会降低风险资本准备比例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

 

N新浪 财经

本报讯 央行前日下发通知,4月1日起对央行专项票据置换进展顺利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给予1%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优惠,政策实施期为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其中现行存款准备金率比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以上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继续执行现行的存款准备金率。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