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近日,江西省高院分别对江西省交通厅原厅长蒲日新,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两案作出二审裁定,均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今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中院对蒲日新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江西省交通厅原厅长兼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公司原董事长蒲日新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415万元、港币5.2万元,赃物金条一根、欧米茄男式手表一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因受贿3901万余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今年1月被江西省赣州市中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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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成奇
“领头人”、“经济能人”、“经济奇才”等一系列光环始终伴随着汤成奇的升迁之路,也让他由一名小学老师迅速成长为江西省的“明星官员”。
2001年下半年,被外界誉为江西第一镇湖坊镇领头人的汤成奇从郊区检察院检察长破格提拔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此后,开发区也因“每月开发1平方公里、每3天引进一个项目、每4天就有一个项目开工”,被称为“南昌速度”。汤成奇的升迁也得以进一步“加速”。然而,伴随着汤成奇职务升迁的,还有不断“加码”的受贿行为。记者调查发现,汤成奇从第一次受贿至案发时,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