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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晓松拒绝“保护”

 

本报讯 “保护我一个人有什么用?”昨日,高晓松做客搜狐微访谈透露,针对《著作权法(草案)》,国家版权部门出台了第一批重点版权保护对象,他便是其中之一。

“国家版权部门出台了第一批重点版权保护对象,包括九家唱片公司和一个个人,我就是那个唯一的个人,但我不能因为国家重点保护我,就无视大多数同行的利益受损,所以我必须发出声音!”高晓松在对新《著作权法(草案)》的态度上,与音乐人士空前一致,他们的请愿书上不仅有中老年歌星,更有大批年轻歌手签署,包括韩庚、周笔畅、尚文婕、谭维维、MIC等等,原因很简单,“这个草案伤害了所有人,著作权是私有财产。”高晓松强调,这个行业面临的局面很尴尬,“从前没有人付音乐版税,也没有有关部门愿意管我们。现在我们变得有人管理了,就是这样管理的,真痛心!”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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