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知,今年一季度,莆田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5%,涨幅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8个百分点,涨幅在全省九地市中最低。
有关调查数字显示,分地域来看,莆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2.5%,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2.7%。而从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看,食品类价格上涨4.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1%,居住类价格上涨0.5%,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8%。
受国家不断上调粮食最低收购价因素影响,今年莆田市粮食价格持续上涨。2012年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每100斤的最低收购价比去年分别提高了18元、18元和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