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大泽 林丹 通讯员 董显玲
本报讯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来临,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在昨日的福州高速交警执法检查时,一司机就因连续驾车时间超过5个小时,被警方强制约束休息20分钟。
据介绍,目前福州各高速公路服务区都设有驾驶员临时休息室,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员,一律要进入休息室进行强制休息。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在沈海高速公路青口服务区,一辆货车开进了服务区,民警注意到,该车牌是外地车牌,但是车上驾驶人只有一个。于是民警立刻上前将其拦下,经过简单询问,发现该驾驶人从广东发车,准备前往宁德送货。交警简单算了下,该驾驶人开车已经至少5个小时,根据两地距离及其速度,该驾驶人并未按规定中途停车休息。
“这条路我经常跑,很熟,不会出事的,而且老板也要我中午必须到。”驾驶人承认自己一路都在不停地开车,甚至没空吃饭。因“疲劳驾驶”,该驾驶人被要求停车休息,并被请进了高速公路服务区驾驶员临时休息室。
记者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了解到,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中,近一半跟疲劳驾驶有关。疲劳驾驶易导致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反应和判断速度缓慢,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上的交通情况。对于疲劳驾驶的处罚标准主要是:机动车、客车、危险品车驾驶员,单独驾驶车辆时间超过4个小时,而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除最高可记6分外,还要罚款200元。
据警方介绍,交警在执勤中,一般会根据车辆的出发时间、行程路线和驾驶员配备情况来判断驾驶员是否疲劳驾驶。另外,在检查中还会结合车辆行驶情况和驾驶人的面容、身体状况等,交警都会提醒驾驶人休息一段时间再行车。对确认为疲劳驾驶的,交警则会强制驾驶人休息。
在昨日的统一行动中,警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1起,其中三超违法40多起,疲劳驾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