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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车刚出4s店车门被撞塌

 

N本报记者 周锡银 邱也栩

本报讯 刚刚从4S店提出新车,还没开走多远,就被其他车辆撞上,车门被撞塌了一大块。4月17日晚上,新车主老张刚开上新车,就遭遇这种倒霉事,刚刚离开4S店,新车就已“做旧”。

4月17日晚上,张先生驾驶从4S店新提的车,开到福建师范大学福州仓山校区附近后停在路边。一辆轿车突然从他侧面迅速倒车,撞上了张先生车的右侧车门,被撞后的车门出现了宽50厘米、长70厘米、凹陷3厘米左右的撞痕。随后,肇事一方叫来保险公司,对现场进行查勘,查勘员对张先生受损车门开出的定损价为1660元。

次日,张先生拿着对方保险公司给的定损单到4S店。因为是新车,张先生希望4S店能够将被撞的车门更换,让他免于新车即刻变旧的悲剧。但更换车门费用需要2400多元,对方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价并不够更换。

而保险公司认为,定损价已经够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可能再加钱更换车门。该保险公司查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张先生目前的车门完全可以修复,因此公司目前并不同意张先生的要求。

对此,福州智君律师事务所严晓东律师表示,由于张先生的车是新车,要求保险公司能够更换车门的要求可以理解。张先生若觉得事故造成车辆贬值严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车辆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贬损鉴定。如车辆因此次事故发生贬值,车主可向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正面要求获得车辆贬值大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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