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徐州铜山区法院对李永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黑老大”李永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共8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刑期19年,其余16人分处11年以下有期徒刑。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除了经常给手下“洗脑”,“黑老大”李永强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不经过他允许,不能随便给别人办事;不论他说得对错,都不能顶撞他;手机要保持畅通,随响随接、随喊随到;外出讨债、打架要统一服装、统一佩戴白手套、统一出发等。李永强还形成了所谓的“文明黑社会”的歪理:“混社会不一定要打打杀杀,只要统一装备齐全,不用打别人就害怕了”、“要混就混文明黑社会,穿上西装打领带就是老板,脱了衣服就能打能拼”。(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