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将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40%~50%,因价格“过贵”问题造成的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会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