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二审稿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家认为,这意味着类似问题胶囊这样的事件,消费者协会可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
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尤其是最近的“问题胶囊”事件更是影响范围极广。有人认为,对于像“问题胶囊”这样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追偿非常有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曾全程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他认为,如果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企业提供必要的赔偿基金,采取这些手段也能够达到目的。
“草案中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主要是环境污染以及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行为,比如像‘问题胶囊’事件是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出现的,那么将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由消费者协会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也是可取的。”肖建国说。
肖建国表示,如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能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公益诉讼的资格并能落实,那么将来类似的案件在公益诉讼的层面上确实就有法可依了。
国家药监局:毒胶囊必须销毁
N新京
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监督销毁被查封的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严防企业以就地抛弃等不恰当的方式处理不合格产品,确保销毁工作到位。
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了被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抽检结果,共抽验33个品种42个批次,其中23个批次不合格。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各地都在严查胶囊药品,抽检不会仅限于这9家企业。
被曝从废品站购骨头青海明胶称没这回事
23日,有报道称青海明胶收购废品站骨头制食用明胶,园区臭气熏天,环境污染问题妇孺皆知。受此事影响,青海明胶23日晚发布股票停牌公告称,24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核实有关情况、通过指定媒体披露澄清公告后复牌。青海明胶董秘华彧[yù]民昨日受访时表示,报道严重失实,公司正在起草澄清公告。
新昌问题厂年产225亿粒胶囊 停职局长上任不足4月
截至23日,浙江新昌县涉嫌生产毒胶囊的企业已达8家。据新昌胶囊业内人士估算,这8家企业共有空心胶囊生产线90条,一条生产线基本年产2.3亿~2.5亿粒空心胶囊,如按2.5亿粒来算,可能涉及225亿粒。保守估算,目前1万粒的平均售价为85元。
据悉,这次出问题的几家企业,大多并不由法人代表自己经营,而是将生产线对外出租,“一条生产线每年35000元”。“一个小老板一条生产线,多则几条生产线,虽然都在同一个公司,但各管各的原料采购,各管各的生产与销售。”
除了新昌县8家问题胶囊企业,浙江天台县宏力胶囊有限公司和浙江浦江县天浩胶囊有限责任公司也被曝光涉嫌生产毒胶囊,目前已被当地警方查处。
浙江新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罗某目前已被停职,成为继江西弋阳县、河北阜城县等地之后又一因问题胶囊事件而被问责的官员,他也是目前被问责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事实上,罗某上任新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一职还不到4个月。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12月23日,罗某被任命为该局局长,之前该职务由梁某担任。
(每日经济新闻)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公益诉讼应更给力
毒胶囊事件爆发以来,售卖毒胶囊的企业和生产毒胶囊的企业陆续被药监部门和警方查办,一些渎职的质检和药监官员也正在被问责。但是,与毒胶囊企业勾搭成奸的那些制药企业,目前却只承担收回并销毁涉毒胶囊之责。
对于那些敢于无视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无良企业,在刑罚大旗难以祭出的情况下,让消费者对其提出惩罚性赔偿要求,是一个对无良企业更为有力的制约措施。然而,在我们现有法制框架内,被伤害的消费者,除了宣泄下情绪,却似乎什么都做不了。
以毒胶囊事件为例,广大消费者想拿出吃下了毒胶囊和身体因之已经受损的证据几乎是不能够完成的任务。即使侥幸能够提供,绝大多数人也会因为成本巨大而放弃。这时,如果允许个人和相关的社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药企提供巨额赔偿金,用以成立公益基金,无疑会给药企以巨大的压力,使其破除侥幸心理甚至直接破产失去产毒能力。
正在审议的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公益诉讼规定从无到有,有了很大的突破,但有权提起诉讼的主体在去年底的初审稿和现在的二审稿中都局限在特定的“机关和社会团体”中,排除了那些爱为公益死磕的个人,仍是一个巨大的遗憾。毕竟,实践证明,机关和社团往往缺乏公益诉讼的动力,而且容易混淆监管和公益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