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陈如燕 潘有为
本报讯 一男子驾车行经沈海高速连江段时,突然被另一辆车一直尾随,该车上的年轻人拿起弹弓弹射钢珠,打得挡风玻璃上一个个洞。近日,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两名年轻人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的一天,李先生驾车前往广东,途经沈海高速连江县路段时,与蒋某刚、叶某林驾驶乘坐的白色小轿车互相超车,引发争执,双方在车上对骂。正当李先生准备变道超过该车时,突然“砰”的一声,后该车又加速,尾随李某车右侧,又一声“砰”响,没过多久,“砰”声又起。李先生一看挡风玻璃上的洞,大吃一惊,以为自己遭枪击了,连忙打电话报警。
警方赶到后,李先生才得知,原来是白色轿车里的蒋某刚、叶某林在追逐的过程中,心有怒气不能平,遂找到车上的弹弓和钢珠弹射他的车。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蒋某刚用弹弓和钢珠多次攻击被害人车辆,导致车体受损、车窗玻璃被打穿,严重危及被害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安全。由于该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引发连环车祸,因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