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今年西沙旅游必须开通”
最高法:收钱没办事一样算受贿
清华博士扳倒省政府征地决议
“立顿”茶被曝含有高毒农药
南方科技大学转正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收钱没办事一样算受贿

 

本报讯 收钱没办事,一样算受贿。日前,最高法下发的“指导案例3号”明确指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未谋取利益而受贿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据了解,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受贿案的被告人或辩护人,通常以被告人收受请托人的财物但实际没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作为对受贿指控的抗辩。长期以来,“收钱没办事算不算受贿”备受争议。据介绍,“指导案例3号”旨在解决新形式、新手段受贿罪的认定问题,该案例确认:国家工作人员以“合办”公司的名义或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未谋取利益而受贿的,以及为掩饰受贿犯罪而退赃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羊晚)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