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本报讯 仙游男子徐兴(化名)担心家禽被盗,竟将通电的铁丝网架设在篱笆上,结果造成邻居被电击死亡。近日,仙游法院以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徐兴有期徒刑10年。
原来,40多岁的徐兴在家里养殖了一些鸡鸭等家禽,为防止自家鸡鸭被盗,就用一些竹片制作成篱笆将门前属于自家的地方围起来。后来,他又将铁丝架设在篱笆上,然后直接将屋内的火线,未经任何减压措施(电压220V)接通到铁丝线上,通电后院内三侧的篱笆上都有电,但他没有在电网上粘贴、悬挂危险标志,仅告诉过邻居苏某的儿子等5人出入要小心。篱笆都是24小时通电,期间无断过电。
苏某的媳妇是个哑巴,苏某家有个牛棚,养了一些牲畜,每天苏某的媳妇都会出入牛棚喂养,而苏家的牛棚与徐兴家的篱笆是连接在一起的,部分铁丝线还架设在牛棚的屋顶上。2011年4月23日早上6时许,徐兴发现苏某媳妇躺在自家门前篱笆外侧死亡,怕被死者家人找麻烦,立即将电表箱及屋内的插座电线都拔掉,并将用来连接电线的插头及一段电线藏在卧室内衣柜前的杂物内。
案发后,民警将电线等扣押。经法医鉴定,苏某的媳妇是遭电击死亡。法院审理中发现,徐兴至今未婚,和74岁的老母亲一起生活,家里生活拮据,经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徐兴为分裂症残留期,在非精神病理状态下涉案,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根据具体案件情节最终确认,徐兴在篱笆上私设电网,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判决徐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