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金晓静
本报讯 近日,福州仓山某小学学生陈某因上课说话,被年轻老师罚站,没想到,这名淘气学生罚站时还在说话,该老师一气之下,一巴掌掴在他脸上,把他鼻血打了出来。经司法鉴定,陈某属轻微伤。随后,陈某的父母代儿子将打学生的肖老师告上法庭,索赔1万多元。
仓山区法院认为,肖老师作为任课老师,目的是为了维持课堂纪律,应视为教师履行职务时对学生实施的一种侵害行为,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鉴于此案原、被告均放弃追究学校的责任,而且肖老师愿意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近日最后判定,肖老师赔偿学生各项损失3174.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