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邓海建
广东佛山一处风景区日前推出“天体森林浴”,记者探访发现,景区鲜有游客,主要是外地年轻人。据悉,“森林浴”需10人才能成行,男女分开,裸体入园。面对强烈质疑,当地主管部门表示对景区推“天体森林浴”不提倡但会引导。(4月25日《羊城晚报》)
即便在荷兰、法国、西班牙等浪漫开放的西方国度,公共场合也不是“想裸就裸”,当遵循以下通则:有秩序,有尺度,有是非。
“天体浴”在中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一方面有市场、有需求,另一方面是规章制度绕不过。结果两厢纠结:卫道士掩面激骂,开明者据理力争,留下诸多看客不知所以。
无论是出于传统道德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天体浴”开在景区,确实多有不妥。不够真正耐人寻味的,未必是道德或法律的争论,而是地方景区的营销之心。比如,佛山的“天体森林浴”景区就在开元古寺旁边,这与地方兴盛的佛教、道教等文化格格不入。尽管景区信誓旦旦说“这是一个活动,不是一次策划”——抛开语法上的逻辑悖论不说,主管者的回答却很直白:“该项目属于市场经营、景区内部行为,是一种营销手段。”
“森林天体浴”,不过是不穿衣服的森林游罢了,重要的是“天体”二字——抓人眼球,摄人心魄。
这些年,国内景点很忙,有的忙着评“5A”,有的忙着认证“遗产”,反正殊途同归,最终都指向野心勃勃的“门票经济”。少数景点从来就没正经穿好过一套衣服,却在“开放搞活”的幌子下,急吼吼地脱得一丝不挂。说白了,不过是旅游经济发展中的黔驴技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