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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早上9时,陈发树的代理律师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交了《关于请求澄清国家烟草专卖局2012年4月19日对陈发树先生行政复议申请回复函的律师函》。希望国家烟草专卖局能够进一步解释回函的内容,说明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批复为什么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相关报道请见本报4月26日A51版),并希望国家烟草专卖局能在三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记者从陈发树代理律师李庆处了解到,4月23日,国家烟草总局对陈发树就云南白药股权申请的行政复议,以信访便签的非正式形式作出回复。
就此,记者致电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目前尚未得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