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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退市新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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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板退市新规征求意见
沪深交易所发布方案,新增若干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改进退市风险释放机制;专家称A股两极分化不可避免
赵乃育/东方IC供图
 

N新华综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9日分别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两个交易所的退市方案基本相同,深交所只在少数条款上区分出了“中小板”。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的又一个重大制度变革,这将是A股市场的重大利好。真正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让股市“不死鸟”神话破灭,让“垃圾股”远离市场。

净资产为负要退市

根据方案,上交所上市公司新增了若干退市条件:分别是关于净资产(为负)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关于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成交价格的退市条件。

按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目前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退市条件包括最近年度连续亏损;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宣告破产等。《方案》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结合监管经验,借鉴境外市场的退市规定,调整和增加了部分退市条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退市标准体系。

此外,根据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业绩情况以及发展需要,主动提出退市申请并终止上市。

深交所新退市方案也新增和变更了若干项类似退市条件。包括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深交所表示,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等弊端,未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现行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资本市场发展需要。

停而不退有了明确限制

同样,深交所将改进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针对公司暂停上市后长期“停而不退”的现象,为避免部分公司通过不当操纵资产重组或重整程序拖延和规避退市,拟严格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程序,明确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补充提供其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为遏制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通过各种方式规避退市,深交所拟完善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深交所将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

建“退市整理板”释放风险

为做好退市衔接安排,《方案》从两个方面建立相应的退市风险释放机制。

一是完善现行的特别处理风险警示制度,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建立风险警示板,将重大风险公司与其他主板公司进行板块区分,根据风险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实行与主板不同的交易安排。

二是设立退市整理板,为已被决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安排,公司股票应在30个交易日结束后终止上市。

退市后如达条件可重新申请上市

《方案》同时明确了公司退市后的去向和安排。上交所表示,公司退市后,可进入交易所专门另设的股份转让板办理股份转让,也可以转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其他全国性及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转让股份的渠道。

公司退市后,通过资产重组或破产重整等手段,如达到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解读】重大利好蓝筹股将更受捧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深交所和上交所同时发布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主板退市新规则”诞生。这是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的又一个重大制度变革,将是A股市场的重大利好。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这项制度以出乎市场意料之外的速度推出,充分表明监管者改革的决心及态度,也表明了对市场优胜劣汰功能的发挥的期望。

李大霄提醒投资者,在新政策的明确导向下,市场的投资功能会增加而投机功能减低,蓝筹股价值会被发现,“炒差”“炒小”“炒新”投机行为将被揭制,股民一定要认真领会监管者的导向,防止吃亏。

董登新则表示,A股估值的两极分化将不可避免:蓝筹股将更受追捧,绩优股上涨空间将进一步打开;而垃圾股将会被抛弃,投资者将开始学会“用脚投票”。

他同时建议说:“以营业收入作为退市标准,易被人为操纵,应该增加总资产不达标退市标准。如果连续三年总资产不足1亿元,则暂停上市;如果连续四年总资产不足1亿元,则终止上市。此外,在新退市制度开始实施时,凡是过去已经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A股,应该一次性批量退市。”

【声音】还应补充高管问责制、中小股民赔偿制

长城证券研究总监向威达表示,与此前推出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相比,此次推出的主板退市制度更加细致,增加了一些竞争指标,更具备操作性。他建议,退市制度还应该有三方面的补充。首先,要建立对退市公司的董事会、高管问责制度,对伤害中小股民利益、虚假信息导致退市等行为进行问责。其次,要建立对中小股民的赔偿制度,如果退市公司曾有虚假信息披露等行为而导致退市,需要对利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民进行赔偿。此外,还应建立持续的审查和持续监管的制度,为退市制度的实施提供基础支持。

【股民反应】“这次狼真的来了”

深交所、上交所新退市制度的出台,立刻引起市场的强烈反应。记者调阅各财经网站论坛和股吧,发现股民对此项退市制度出台后的反应十分激烈。

一位叫“涨跌不惊”的股民说:“幸亏我没有ST股,否则下星期股市开盘会亏死啦。”还有一位网友说,这次狼真的来了。现行主板退市让再差的公司,再烂的壳,停牌时间再长,官司缠身再多,甚至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都可以通过重组借尸还魂,股价一飞冲天。新退市制度必然改变这一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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