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文/图
本报讯 “黄石镇清前村和巷利村交界处有条通往木兰溪的河沟,经常都有城区的重型车辆运载建筑垃圾往河沟边倾倒。”日前,莆田市民郭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担心长此以往,木兰溪也会受到污染。
【现场】河边成了垃圾场
市民郭先生说,由于长期堆满建筑垃圾,这条通往木兰溪的河沟旁已积满了建筑淤泥,旁边也没有设置安全警告牌,万一行人不小心踏入,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在郭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黄石镇清前村和巷利村交界处。这里位于木兰溪大桥附近,在一个水闸旁,一座1米多高的建筑垃圾“山”环绕着水闸,垃圾山上布满了碎砖、石块、稀泥,还有各色塑料袋、塑料泡沫等生活垃圾。
在水闸旁泥沙中,有两道明显的车轮碾压痕迹,沿着痕迹往前走,有一方平地。“看起来像平地,其实是建筑稀泥,不小心踏进来,拔都拔不出来,非常危险。”郭先生说,最近雨一直下,这些稀泥在雨水冲刷下,都流到河沟里了,河水都浑浊变黑了。
【部门】新规5月执行从源头治乱倾倒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科祁科长告诉记者,去年市政府就制定了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但落实的情况不是很理想,为此今年颁布了新通告。规定从5月1日起,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将处以最高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黄石镇清前村和巷利村交界处的建筑垃随意倾倒现象,祁科长说,通告要求在5月1日起施行,一旦实行,将从源头上制止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对于该地已经产生的建筑垃圾危害,将在调查后通知所在乡镇组织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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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乱倒建筑垃圾最高罚10万元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将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