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部门获悉,省政府日前对福州晋安区寿山乡等3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做出批复,划定了保护范围。
据了解,福州晋安区寿山乡黄金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黄金井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m范围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黄金井水库的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日溪乡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日溪乡水厂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汇水流域。
此外,还划定了福清市3个水库、罗源县7个水库水厂、闽清县8个水库水厂、永泰县12个水库水厂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省环保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国家法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将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放养禽畜,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与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与有毒物品的码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