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据新华社电
本报讯 前日,浙江永康市的市委机关报《永康日报》引起了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该报用了整整两个大版,刊登了《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曝光、公示了该市192名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中一名初中老师,从1989年就开始请病假,这一请就是23年,在这些年中,他的工资一直照发不误。专家表示,这种现象绝不仅仅存在于永康,且多年来屡禁不止。
请病假23年工资照领
被《通报》曝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2人。涉及人数最多的,是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的人员,共69人。这69人中,有57人至今仍领着工资。
有名姓胡的初中教师,今年50岁,1989年11月,27岁的他因病请假,这个假一请就是23年。
据自查结果,多年来财政一直给胡老师拨款发工资,他也一直领着工资。根据《通报》披露的情况,包括胡老师在内,请假时间在20年以上的共有3人;请假时间10年至20年的,共有8人。
教育系统是“在编不在岗”的重灾区,共有88人上了《通报》。永康市纪委书记蓝群英对此颇为不满:“据我所知,永康教育系统临时聘用的人数达到700多人,却有这么多在编教师不上岗授课。”
吃空饷的还有受刑事处罚人员
蓝群英向记者介绍,此次公示结果显示,19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中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的有69人,有57人至今仍领着工资;停薪留职人员有46人;借用、借调、抽调人员有23人;“上班不够正常”的中层正职退二线人员有9人;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有7人;在家待岗人员有8人;未办理辞职擅自离岗的有10人;“其他情形不在岗的人员”有20人。
蓝群英表示,对于确实因病等原因不在岗的人员,工资发放有规可依的,都不追究;但对于以病事假为借口,长期占着编制领薪水的人员,都要辞退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