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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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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5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部: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

 

本报讯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中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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