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实习生 胡巧灵 通讯员 罗庆森
本报讯 35岁的张某,经37岁的花某介绍,拜花某的丈夫为师,在三明梅列区学做泥水工。由于工作原因,张某和师母花某常常见面,二人日久生情,很快就发展成情人关系。
2010年7月12日,张某尾随花某到其租住处楼梯口,再三提出让花某离婚,跟他私奔,但花某坚决拒绝。这下张某气急,竟从随身携带的工具包里抽出一把羊角铁锤,击向花某的眼部,最后花某左眼球不得不摘除。不久前,张某被捕归案。近日,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伤人男子张某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