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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捡张卡还把钱存进去
莆田一保安误将2700元存入他人户头,想讨回款项,却一直未果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几个月前,我在银行柜员机上取钱时意外拾到了一张银行卡,就随手将卡放在钱包中。没想到,这张拾到的银行卡却给我添了不少麻烦。”日前,在莆田打工的雷先生向记者反映,因为自己一时大意,误将2700元的货款存到了他人的账户上,这一时的粗心大意令他十分苦恼,为此他奔波了几个月想讨回款项,但一直未果。

储户:意外拾到的银行卡惹事

雷先生是贵州毕节人,一年多前来到莆田打工,目前在城区一家娱乐城当保安,月薪2000元左右。

据雷先生介绍,去年11月的一天,他在一家邮储银行的柜员机上取钱,当时后面还跟着几个人,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转身向后看,发现并没有自己认识的人。因为自己的卡还留在柜员机上,他赶紧回过头来查看,结果发现柜员机的插卡口有一张银行卡,他以为这张卡是自己的,就伸手取了下来。不过,当他正要离开时,看到柜员机屏幕上仍然提示要退卡,他赶紧进行操作,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卡仍留在机子当中。“幸好当时多看了一眼,银行卡才没有被人骗走。而那张拾到的卡,我觉得扔了挺可惜的,就连同自己的卡一起放进钱包中。”

一个月之后的12月19日,雷先生来到莆田邮储银行区府路营业所办理存款业务。此时,他也一时记不起自己曾拾到过银行卡的事,就随手从钱包中拿出一张储蓄卡,连同2700元现金一起交给银行工作人员。钱存进去以后,银行打印出来的存款凭证却让雷先生犯起了嘀咕。“存款单上面显示的名字并不是我的,而是一个叫陈春容的人,我立即意识到应该是钱存错了。”雷先生说,当时他就马上向银行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可是工作人员说钱已打到对方账户,已经无法更改。

雷先生表示,虽然是自己搞错了,但当时他并不想在存款单上签字确认,所以,他在存款单上签了两次自己的名字。不过,银行工作人员并不认同,一直要他签署“陈春容”的名字。经过几次交涉,最后雷先生不得不签了这个陌生的名字。

“从12月份至今已经5个多月了,我几次到银行协商,也曾到派出所反映过此事,可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雷先生对记者说,两千多块钱虽然不多,但它是自己辛苦挣来的,这钱不能就这样白白损失了,心急但是没办法,只能求助于媒体。

银行:时间太久很难处理

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却存到了他人的卡上,那么,雷先生的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莆田邮储银行区府路营业所了解情况。

该营业所一位姓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在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如果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凭银行卡或存折办理,并不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雷先生当时拿着银行卡来办理存款业务,营业员按规定存入相关账户,并没有不妥之处。

这位负责人也称,由于银行的视频监控一般只保存一个月左右,如今这事已经过去了将近半年时间,由于没有相关视频资料,所以银行方面也无法了解到当时具体的状况。“如果当时公安部门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他们可以冻结相关款项,并作‘冲正’处理,但是,现在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很难再这样处理。”

福建元一(莆田)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对记者表示,在法律上,只有有调查权力的机构出具相关手续,到银行进行合法的查询,如果确认确实是存错了钱,可要求卡的主人返还款项,如果对方不返还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会判决不当得利的受益人返还。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随着银行卡的普及,如今这种存错钱的事情已屡见不鲜。银行专业人士提醒,储户在办理银行卡之后,应立即在银行卡上签名,有意识地记住卡号,并设置密码。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发生在雷先生身上的窘事也许就不会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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