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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疗纠纷“最可取”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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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疗纠纷“最可取”的是什么

 

N薛世君

卫生部昨日召开例行发布会,回应陕西横山县医生“下跪门”、“警务室派驻医院”等热点话题。对医生下跪一事,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不赞成”。他称,行政、司法手段及第三方调处的方式都能有效解决医疗纠纷,最不可取的就是“私了”。(5月9日《京华时报》)

前不久,陕西横山县百信医院因为一患者死亡,被迫与死者家属签订“停业整顿3个月”的协议,并在灵堂前集体下跪,舆论大哗。基于此,邓海华明确表态“最不可取的就是私了”。

那么,“最可取”的是什么呢?邓海华说得很详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这些都算得上是制度创新,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化解医患纠纷,不能老在善后方面下工夫,还得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入手。

探讨“医闹”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正常维权渠道不畅通,一些患者家庭采取“闹”的极端方式要说法。另一方面,也不必讳言,则是当前“以药养医”的体制使医生的职能错位,以致将他们推向风口浪尖,成了医患矛盾的替罪羊。

本来,医生的精湛医术和丰富经验,才是其安身立命所在,而如今,很多医生却是靠开药获取收入,医院不是靠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而是靠高价药、过度检查等盈利。如此,医生如何获得患者信任?如何不陷入利益纠葛乃至身置险境?

卫生部、公安部最近出台严打医闹规定。这有其必要性,短期内也会有震慑效果,但长远看,恐不是治本之策。解决医疗纠纷,还得从医疗体制上下工夫,如果确如邓海华所说,“最不可取的就是私了”,那么,“最可取”的就应该“公了”——纠正走偏的医疗体制,让医院和医生回归本位,患者可以信任的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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