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为全面推进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日前,省纪委、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纠风办联合部署开展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重点主要有:各地政府责任落实情况、各地保障房资金投入和土地使用情况、建设工程质量、保障房的分配以及使用管理等方面。
日前,福州市城建委提出: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每个项目两个月有不少于一次的工地开放日,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申请保障对象等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安全和分户验收的监督检查。
同时,福州市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考评制度,每月通报结果,全年进行总结,对优质高效的参建单位予以奖励,对出现质量问题进度滞后的企业,禁止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的建设。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按月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