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硕
本报讯 “去年年底一户一表改造后,自来水公司抄表工半年才来一次,累积6个月的用水量按阶梯收费,明显比按月收费高了不少。”昨日上午,住在福州闽江大道香江明珠小区的李先生致电本报968111反映。
他说,前日他收到了一张“水费备款通知单”,费用是160.7元,用水量是45吨。自己每个月正常用水量在10吨左右,所以6个月用水量45吨,他并没有什么异议。可是经计算,除去6元钱的垃圾处理费,自己的用水收费是3.4元/吨。福州居民用水根据水量分为3个不同等级:0~18吨,每吨2.55元;19~25吨,每吨3.4元;26吨以上,每吨4.25元。自己本应按照最低标准每吨2.55元缴费,现在对方却按照第二阶梯每吨3.4元收费,他需要多付38.25元。
昨日,记者联系到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如果系统显示业主家是首次抄表,扣费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按首次抄表的2.55元/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