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今年我省将继续评选“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在全省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人民币。
据悉,各设区市的推荐名额原则上按高中在校生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26名,厦门市10名,莆田市17名,三明市13名,泉州市33名,漳州市20名,南平市13名,龙岩市14名,宁德市17名,平潭综合实验区3名,惠安县10名,泉港区10名,集美中学4名,省直中学10名(福州一中5名、师大附中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