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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任期已满 给业主发“福利”越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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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5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业委会任期已满 给业主发“福利”越权了?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林丹

12日早上8时30分,福州白马中路白马花园小区门口聚集着不少业主,他们的共同目的是领取以业委会名义发放的120元钱。原来,业委会在2月23日任期满了,决定将留下的10万多元结余款发放给小区的607户业主。

不过,左等右等,来领钱的业主没有等到来发钱的人,而是等到了业委会一张暂停发钱的公告。公告称,由于有业主投诉,小区所在的上海街道出面阻止业委会发钱。

“怎么说发钱,又不发了呢?”在现场,不少业主对于突然的变化感到不理解。

业主:筹委会无决策权,怎可发钱?

为何事情会发生突变?在小区原业委会主任林女士看来,是有人故意捣乱。她所说的捣乱者是9号楼的丁先生。

“我这是让大家依法办事。”丁先生无法认同林女士的说法。他给主持人看了一份文件,上面显示业委会到今年2月23日任期期满,“按照住建部2009年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业委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但是上届业委会不仅没有按照规定做,还继续行使权力发钱,这显然是错误的”。

更让丁先生难以理解的是,4月29日,上届业委会以业委会加业委会选举筹委会的名义继续发布发钱告示。“筹委会只是一个选举机构,根本不具有决策的权力。”丁先生说。

在丁先生等几位业主看来,在业委会临换届之时,业委会给业主发钱,就是拿全体业主的钱为自己继续当选买票。丁先生说,业委会每个月可以从物业处分得4000元的停车费,这是一笔不小的钱。

区房管局:要求暂停发放余款

不过,原业委会主任林女士说,今年1月,当时还在任的业委会就在商量,如何处理业委会所留下的10万多元结余款。对于换届问题,业委会也在着手进行,不过一件突发的事情打乱了进程,“原来物业到期要撤走,我们的当务之急变成寻找新的物业,处理好新老物业的交接问题”。

这一耽搁,就拖到了2月份。等物业问题解决后,林女士说,一方面,业委会继续商讨结余款的处理问题,同时也开始了新业委会的筹备选举工作。“都是有客观原因存在的”。在她看来,原业委会在2月8日就已经提交了换届申请报告,按照住建部2003年发布的《业主大会规程》,可以继续履行权力。

林女士同时否定了拉票的说法。“原业委会9个人中,已经有7个人明确表示不会再干了,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谁爱干?”在她看来,坚持把结余款发给大家,是对全体业主的一个交代,也是向业主表明,这届业委会确实在做事。

昨日下午,台江区房管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委会任期到了后,就已经不能行使任何权力了,对于白马花园发生的事情,他们已经通知上海街道,让街道方面通知相关人员暂停发放结余款了。“不过也没有法规明确规定,这笔钱要怎么发放,我们只能组织意见分歧的双方坐下来协商。”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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