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广 综合
本报讯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老国标相比,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新国标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生活用水也须符合标准
一直以来,我国实施的是1985年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旧版国标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国标委、原建设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完成了对旧版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国标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第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尤其是明确指出了生活用水也应符合标准。有资料表明,人体通过皮肤接触所吸收的水中物质的含量占到了水中物质总含量的60%左右,而通过饮用吸收的量则只占了20%或30%,也就是说,如果长期接触不安全的水,对人体的健康会有一定影响。所以,新国标的实施也意味着,饮用水将保障人们在饮用或者是接触用水的时候都会是安全的。
“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
修订后的新标准,其中一项最大的变化就是检测指标从35项增加到了106项。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室副主任张岚接受采访时介绍说,新标准基本实现了与世卫组织、欧盟、美国、日本等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水质标准的接轨。张岚说:“比如砷、铅、铬这些重金属类的指标更加严格。我们认识到了这些指标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隐患,所以我们需要把它们的限制规定到最低,来保证我们的饮水安全。”
但是张岚也指出,检测指标的多少并不是评价标准科学与否的唯一条件,只有符合目前国内饮用水的水质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来增加检测指标,扩大检测范围,才是最科学、最安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