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期作者 燃燃
今天是国际家庭日,北京市某妇女维权机构昨日公布最新调查数据,参与调查的网民一半遭遇过家庭暴力,调查者坦言“结果出乎意料”。她们建议受家暴妇女“大声说出来”。(5月14日《北京晨报》)
家暴的定义比较宽泛,从肢体侵犯到精神上的冷虐,都可归为家暴范畴。所以,超过一半的受访网民承认遭遇家暴,并不奇怪。
但有一个问题需要厘清:是不是夫妻之间所有的“不和谐”都等同于家暴?比如有的人性格比较闷,不爱说话,敏感来事的妻子就觉得受冷落,遭遇冷暴力。再比如,有些妻子比丈夫还威猛,一言不合就频频动粗,丈夫不得不自卫反击,教训她几下——这算不算家暴?
更微妙的还有夫妻之间独有的“性趣”,正如俗语所说:床头吵架床尾和,在这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强迫性言行,能否一概归结为家暴?
判定是不是家暴,很大程度要看实施方的主观意愿,即是不是故意要给对方痛苦或侮辱对方人格尊严。对此,朝夕相处的妻子是可以判断出来的。
很多时候,好些问题是由于夫妻沟通不畅造成的,彼此都有责任,如果妻子遭遇家庭生活的不顺心,就上纲上线到家暴的高度,那未免矫情了,也把家暴问题人为严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