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施建华
本报讯 本报5月12日报道闽侯县第二医院太平间爆出天价收费一事后,福州物价部门昨日表示,本报报道引起了物价部门的重视。福州物价部门表示,太平间有指导价格的收费项目总共有四项,但一些延伸服务没有详细的指导价格,省物价部门正在对这些延伸项目进行调研。
昨日,福州市物价局负责医疗收费内容解答的负责人表示,本报报道出来后,引起了省物价部门的重视,并通知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该负责人表示,医院太平间收费属于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福州市物价局2005年根据省物价局在2004年出台的文件,针对福州市医院太平间制定了尸体料理、专业性的尸体整容、尸体存放、尸体残肢处理等4个项目的指导价格。
这些指导价都是针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而对于营利性质的私人医疗机构,太平间的收费标准则是由对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物价部门无法进行干预,但是对方在实施过程中要明码标价。
对于穿寿衣、租用冰棺等一些“一条龙”延伸服务项目,目前尚没有制定指导价格,省物价部门正在对这些项目进行调研。
福州市物价局负责医疗收费内容解答的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并没有权力对医院太平间外包的做法进行监管。但是该负责人提到,即使医院把太平间承包出去了,医院太平间在收费时也要出具医院的收费发票等票据,并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关的医疗收费指导价格,“因为对患者来说,不存在承包不承包的问题,都是按照医院的名义收费的。”
该负责人昨日表示,对于本报5月16日反映的龙女士一家遇到的情况,龙女士以及其他碰到类似情况的市民,可以拨打物价部门热线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收到投诉后,将会到医院实地进行调查,核实对方在收费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