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4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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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虽填人行道却像“花脸”
抢劫学生70元被判两年徒刑
非法拘禁他人逼迫参加传销
持仿真枪半年抢了三金行
获刑11年释放后又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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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获刑11年释放后又抢夺

 

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王文振

本报讯 吴某曾因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后仍不思悔改,近日他因再次抢夺被涵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经查,2011年12月的一天傍晚,吴某骑助力车窜到涵江区某移动公司门口前,公然夺走被害人林某的手机、挎包及现金;2012年1月初,吴某再次实施抢夺,他趁被害人方某打电话之机,公然夺走他的手提包、手机、MP4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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