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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靠公安局长的乌纱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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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破案靠公安局长的乌纱担保?

 

N范子军

为了回应舆论的质疑,近日云南巧家县召开“5·10”爆炸案通报会。巧家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杨朝邦表示,“我可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是否有其他人员参与等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见本报今日A32版)

这起爆炸案案情扑朔迷离,引发全国舆论关注,比如赵登用的作案动机究竟是什么、爆炸物究竟来自何方等关键问题,参加通报会的一些记者都称以巧家县目前公布的现场录像看,证据链不够充足,难以服人。

对这样的案件,只有经过缜密调查,证据确凿可信,得出的结论才能有说服力,平息各种揣测。可是,当地公安局长却用乌纱帽担保,指认赵登用就是制造爆炸案嫌疑人,想不引发新一轮质疑都难了。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基本的法律原则,应当成为办案部门的行动指南。“5·10”爆炸案嫌疑人到底是谁,当然得用事实说话,用严密的证据链佐证。身为公安局长的杨朝邦不会不清楚这些常识,可他却搬出乌纱帽担保,莫非底气不足?

这起爆炸案,从最初的一名年轻女子为引爆人,到赵登用“闪亮登场”;从疑似拆迁纠纷引发,到警方称的“赵登用存报复社会心理所致”;从炸药来自何处等细节难以自圆其说,到用两年前赵登用的QQ聊天推定作案动机等,无疑都需要更多的铁证。

如果办案只需公安局长担保就万事大吉,办案程序、法律正义从何谈起?因此,杨朝邦越是急不可耐地拿名义和前程担保,越说明此案不能匆匆下定论,而必须作更深入的调查取证,从而得出一个经得起检验的结论。这也是捍卫法治公正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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