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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强行征地 文件规定反对均无效
公安局长称:没用职位担保谁是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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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强行征地 文件规定反对均无效
爆炸案中死去的女拆迁户曾想阻挡强拆
十年前遭遇强拆的老人还在住木棚
 

N潇湘晨报

核心提示:

5月10日,云南巧家发生爆炸致4死16伤。当地警方称爆炸案与拆迁无关,但村民表示怀疑。过去数年,巧家频现征地纠纷,并有村民因此被打死。官方发文表示对拆迁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多数村民在拆迁时被来自法院、公安、检察院、税收等政府人员“围起来”。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曾钻到挖土机下想阻止土地被强征,结果被几个男人粗暴地架开。这次房屋征收,她早早地去排队。

1.不妥协者的下场

烧自己摩托被拘留,有人被打死有人被判刑

12日下午,古世林骑着摩托车从城市主干道驶向一片山坡,在被推土机抹平的黄土地上,他的房子特别打眼。补偿协议没有达成,他的房子没有拆。5月10日至15日是签协议的最后时间,错过了将不能得到安置用地,也不能享受拆除奖励。10日发生的爆炸案,以及接下来中断的程序,客观上多少缓解了他的焦虑。

他的这栋位于白鹤滩镇迤博五组,带有小院、柴房、杂屋的265平方米宅子,由于只有100平方米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按照当地规定,只能换算成8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牲口房、灶房、厕所,这些在巧家县的拆迁政策中均不算作生活用房,不给划地安置。“生活用房必须有床,有人住。”古世林说。

迤博一组村民邓勇面临的困境则是,他和父母一家九口,将生活在80平方米的房子里。“对农民来说,凡是需要的东西,就不算违章。之前不查处他,放纵他,现在又剥夺他,这是不对的。”从事拆迁工作多年的法律界人士方清明说。

就算是违章建筑,也还可以讨价还价。同在迤博一组的杨玉明有108平方米被认定违章,他同意签合同,违章面积减少至20平方米。可他的弟弟杨玉强不懂这些。5月4日,一组签合同的最后一天,杨玉强的媳妇没扛住,跑去指挥部签合同。他听说后,提了个小斧头就去了,在指挥部没见到媳妇,气急之下,抡起斧头往办公桌一砍——无济于事,他的合同已经签订生效。出门时,杨玉强用打火机把自己的摩托车点着了。结果,他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拘留10天。

过去数年中,巧家县频频出现征地纠纷。2011年9月,迤博七组村民郑永江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同时溅到了挖土机驾驶员身上。随后,郑永江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判刑3年。今年4月18日,巧家老店镇村民丁发朝因抵制拆迁被殴打致死。

2.荒谬的红头文件

规定有争议只能找政府,农民得自己掏搬迁费

巧家县在实施这份安置补偿政策之前,2009年11月起曾实施过《巧家县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试行)》(巧政发〔2009〕79号)。

较早进行征地拆迁的迤博六组53户拆迁户中,有19户认同79号文,并签订了拆迁协议。在其他村民观望之时,2011年4月12日,《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巧政发〔2011〕28号)出台实施,替代了之前的79号文。

当地村民说,28号文比79号文更苛刻。79号文规定,拆迁补偿是拆多少面积补多少。根据28号文,征60~100平方米,则只能划80平方米,征再大面积,也最多划150平方米。失地农民的安置方面,79号文规定,土地被征完的,按人头划给60~100平方米宅基地;到了28号文,完全失地,按建筑成本价安置10平方米商业门(铺)面。

此外,28号文对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不参照现有房地产市场价,而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计算。村民的砖混结构的房子只补偿1081元/平方米,但巧家的商品房价现在已经达到3000元/平方米。

此外,28号文规定,对该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有争议只能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方清明起草过不少征地方案,他读到该条的最后一句时,表示惊讶: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3.顶风使用警力强拆

动用公检法税务人员“包围”拆迁户

经记者多次询问,巧家县政府仍然没有对79号文变成28号文的原因进行解释。28号文称,方案经过2011年4月1日召开的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但巧家县政府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显示,第15次常务会议的召开时间是5月10日。

在拆迁时,村民们被“全巧家所有的干部围起来”,这些政府工作人员来自法院、公安、检察院、税收等。

而国务院2010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4.征地决定不合法

用过期批文,征收农地竟打旧城改造旗号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在巧家县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记者发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

2009年11月,巧家县政府第5号土地征收公告称,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巧家县200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征收集体土地872.601亩。被征收土地范围:迤博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组,北门村南门六组。

2011年6月,巧家县政府又发了关于龙潭片区土地征收的第4号公告。该公告同样引用上述146号文件,称征收白鹤滩镇迤博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872.601亩,范围是迤博村一、四、五组龙潭开发片区规划用地。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伟介绍,“土地征收公告只能发一次,一个公告可以多次张贴。如果第一次公告没有实施完毕,应该是继续实施,而不是再次发公告。不可能按同一个批文可以征收不同范围的土地。”

还曾出现过期批文征地的情况。2011年5月,巧家县政府引用云国土资复〔2004〕306号和云国土资复〔2008〕373号两个批文,要求征收迤博七组、八组土地213.975亩。但土地批文只有2年有效期。“土地2年不开发,应无偿收归国有。如果已经变成了国有土地,就应该按国有土地征收办法征收,而不是按集体土地的政策征收。前者的补偿价往往是后者的数十倍。”郑建伟说。

2011年4月的一个巧家县“旧城改造”项目,竟也牵涉到了作为农村的迤博村。郑建伟说,“旧城改造不可能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旧城办的做法明显违规。”

5.被强拆者的命运

10年前被强拆的老人还在住木棚

走在旧城与新城交会的青年路,可以看到一排排搭建的木棚子。古世林每次经过,都不得不警醒自己不要成为他们那样。上次狂风暴雨,有一户的棚子就被吹倒,差点出了人命。

5月13日,记者走进一间木棚,看到一位85岁的老奶奶。木棚搭建于10年前,因当时修青年路必须搬迁,补偿协议未达成,房子被强拆,在路边搭棚子住,政府每天每人补偿1斤米。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村民们都知道她的故事,土地征收时,她娇小的身体钻到了挖土机下,结果被几个男人粗暴地架开。这次房屋征收,她早早地去排队。

现在,她无辜死去,爆炸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只剩下被杨玉强烧着的那辆摩托车,躺在服务大厅附近的草地。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荒诞无极限

虽然对巧家拆迁的黑幕有所心理准备,但媒体调查结果还是让人震惊:敢于在征地决定书中公然宣称反对无效,非法剥夺公民诉权,而且反让农民出强拆费用的,真是罕见。巧家县敢出这样的文件,掠夺居民村民的其他非常规强拆手段就都可以解释了。

对于巧家爆炸案,官方认定是赵登用所为,与拆迁无关。公众之所以强烈质疑这个结论,背后最大的心理支撑正在于巧家县此前在征地拆迁中乱相频仍,而爆炸又恰巧发生在拆迁协议签署现场。仅凭一两篇网络日志和事发数日后小范围公布的视频片段,怎能说服公众。

不管爆炸案是否与拆迁相关,不管是赵登用还是其他尚未进入公众视野的人作案,当地政府在征地拆迁中乱来是事实。案子必须破,而且证据必须能让公众信服,能经受法律和历史的验证。与此同时,上级政府必须督促巧家县修正荒谬的红头文件,抛除非法手段,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才是重塑公信力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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