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版:财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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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来电:想要奖金先缴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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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来电:想要奖金先缴税金
(本期合作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N本报记者 陈思敏

【事件回放】为了19万“奖金”,险失1万现金

3月31日下午,市民林女士火急火燎地赶到兴业银行某营业网点,取了排队号码后,她急忙走到填单台去填写汇款单。突然,林女士的手机响了,她接起手机答复道:“我知道了,我就在银行办理,马上就把税金打过去,你们要帮我保留中奖名额。”

在一旁引导填单的大堂经理小李马上警觉起来,等到林女士挂断电话后,他立即提醒林女士要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现在不少违法分子假借中奖、社保等名目骗取钱财。林女士仍然对自己中奖的事情深信不疑,她告诉小李,自己前段时间的确在苏宁电器消费过,中奖的事应该不假。

在交谈中,小李了解到林女士中午接到一个自称苏宁电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恭喜林女士手机号码被苏宁电器抽中为二等奖,奖金为198000元,让林女士提供一个收款账号。林女士就把银行账号报给对方,等待对方将奖金汇来。到了下午,对方又打来一个电话要求林女士缴纳5%的税点,汇9900元到指定账户。于是,林女士便来到银行办理汇款业务。

看到林女士依然要坚持汇款,小李继续劝阻:“要不我们先和苏宁电器联系下,确认下中奖事宜。”随即,小李帮助林女士拨打苏宁电器客服热线咨询是否有此中奖活动。电话中,苏宁电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无此活动。这时,林女士才恍然大悟,惊呼自己上当受骗了。

【安全提醒】树立反诈骗意识,切忌贪小便宜

“先交税费再领奖,大多是骗局。”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先以“幸运中奖”为诱饵,再以支付“公证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等形式向受害人骗取钱财,是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此类事件往往是利用少数人贪小便宜心理实施诈骗。

银行工作人员提醒:首先,对任何需要先支付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费用才能兑奖的“中奖”,均不要相信。其次,“中奖”活动主办单位是法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如果个人中奖为现金形式,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中奖者的奖金中代扣代缴,不需要中奖者先行缴纳;对于非现金形式的“中奖”,地方税务部门会要求活动单位按中奖收入总额扣除20%税款后的余额设奖,主办单位无权收取中奖者个人所得税。再次,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交纳公证费,而中奖者不需交纳。有关奖项设置及发放产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目前通行的做法,主办单位一般都会自行承担。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因此,对于那些不合理的高额“奖金”,市民尤其要保持警惕。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记者在此也提醒市民,要树立反诈骗意识,切忌贪小便宜。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许诺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但是陷阱倒是不少。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三思而后行。

(如果你身边有人遭遇银行资金被盗、被骗事件,或者是你发现新的银行资金诈骗术,你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968111或者通过新浪微博@海峡都市报财智周刊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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