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对本辖区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自查,省厅将抽查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2012年8至9月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数的25%,我省抽查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不少于4处,检查结论分为优秀、良好、达标、濒危4个等级。
据悉,此次重点检查5个方面: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形象宣传。根据检查情况,评出优秀、良好、达标、濒危四个等级。对没有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重大建设项目没有依法报批核准、违规出让转让风景名胜资源或土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造成资源严重破坏或不良影响的风景名胜区,检查结论一律定为濒危。定为濒危的风景名胜区,将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检查结论均为濒危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