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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全面检讨大陆事务法规
涉嫌勒赎撕票 被拘押16年后嫌犯今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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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涉嫌勒赎撕票 被拘押16年后嫌犯今日获释

 

本报台北专电 昨日,台湾“高等法院”做出更八审判决徐自强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得以新台币250万元交保。由于台湾“刑事妥速审判法”对于重罪羁押最长只能8年的规定将于今天生效,因此徐自强若未交保,也将因受惠“速审法”而停押获释,成为第一名因“速审法”获释的拘押被告。为徐自强义务辩护的律师林永颂表示,将继续发起上诉。

此时,距离徐自强被拘押已过去16年。1995年,徐自强被控杀害一房屋中介业者,并于2000年被判死刑。但因此案存在疑点,引起了多名律师的关注并展开救援。此后,历审被判8次死刑的徐自强,去年更七审时被法官认定只参与掳人勒赎、没有杀人犯意,改判无期徒刑。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发回更八审。 (陈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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