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张海英
据报道,英国汉普郡利明顿的一台ATM机日前发生故障,顾客取款时吐双倍数额的现金,很多人赶来提款。故障持续两个多小时,200多名顾客取走现金。涉事银行称错在自己,顾客不必为银行工作失误负责,不用归还多余的钱。(5月21日《大河报》)
这则新闻引发我国网友热烈关注,不少门户网站的跟帖达十几万之多。网友不约而同地感慨:“假如这事发生在中国……”
比如广为人知的2006年广州许霆案,就让公众见识了ATM机出错,顾客获刑的可怕——某银行不仅追回被多拿走的钱,还要法院重判当事人。许霆案后,各地类似案件基本都以判刑了结,让大家对ATM机望而生畏。
英国ATM机出错,银行却称“责任在己”。无独有偶,2009年英国某小镇一个自动提款机也突然多吐钱,银行同样表示不会追究提款人的责任。这不是因为英国银行钱多人傻,而是他们遵循一个常识:谁出错,谁负责。如果把责任都推卸给顾客,势必给社会留下不好的观感。而不负责任的银行在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是没有市场的。
面对ATM机出错,英国银行算的是大账,在乎的是社会效益。反观国内银行,动辄把自己出错的责任推卸到顾客身上,以起诉“问题顾客”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这里,英国银行遵循的是法治逻辑,而国内银行遵循的却是“霸王逻辑”,比如银行柜台多给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英国银行如一面镜子,照出国内银行的不足。同时,司法机关也应有所反思:如果多取钱的顾客犯盗窃罪,出错银行是否纵容了顾客犯罪,也该接受法律惩罚?